7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了《陕西省防御灾害性洪水应急预案的通知》,这将为防御灾害性洪水具有很大促进和保障作用。
陕西省地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南北狭长,库坝群较多,局地暴雨频繁,每年的防汛工作任务非常艰巨。为了有效防御灾害性洪水,规范防汛抗洪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的减轻灾害损失,陕西省人民政府日前出台了《陕西少防御灾害性洪水应急预案》。该预案所指的灾害性洪水包括:江河干流超警戒流量洪水、水库超设计标准洪水和高强度暴雨山洪。
《预案》包括指挥机构职责、指挥调度权限、汛情监测预警、防御洪水对策、紧急处置措施、人员撤离迁安、防洪工程抢险、应急指挥反应、善后工作事项等11章。《预案》中规定灾害性洪水防御工作在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的前提下,实行分级负责指挥、统一组织调度、科学防抗抢险、分级分部门协同合作的防汛指挥责任制,省人民政府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全省的防汛抗洪工作。明确了包括省水利厅、省军区司令部等22个成员单位的职责。当出现江河汛情、水库汛情、黄河凌情、高强度暴雨汛情时,水文、气象、国土、水保等职能部门要及时向有关防汛指挥部门提供雨水情信息。根据黄河干流、渭河干流、汉江干流、大库大坝、高强度暴雨洪水的不同量级情况实行县级指挥状态、市级指挥状态和省级指挥状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防御措施、指挥调度方案和抢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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