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100亿元的青岛大炼油项目全面获批。
青岛大炼油项目是2002年7月由国家批准立项的,总投资约为100亿元,将采用世界先进技术设计建设,一期炼油能力为1000万吨/年,主要生产汽油、柴油、煤油、液化气、石油脑、苯、混合二甲苯等产品,投产后年销售收入为300亿元左右。
青岛开发区(黄岛)石化工业区已为大炼油项目辟出了大片土地。按年加工1000万吨含硫原油考虑,项目拟以进口中东轻质含硫原油为主,原油将依托厂区东侧的现有25万吨级原油码头和200万立方米储油罐,直接由管线输送。
按照既定协议,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简称:中石化)是这个项目的投资主体,占85%的股份,山东省和青岛市分别占10%和5%的股份。8月5日,中石化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028.SH,简称:中国石化)董事长陈同海,山东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林廷生,青岛市副市长吴经建等已在青岛召开了大炼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第三次会议。确定投资公司大致将于10月正式成立,目前已做好了所有的开工准备,整个工期约在3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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