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迅速扭转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被动局面,提高大气环境质量,实现“今年‘摘帽子’、明年争先进”的目标,咸阳市政府近日发出通知,在市区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通知》指出,此次整治的重点包括:拆除燃煤锅炉,治理锅炉烟尘;治理渭河发电厂、市焦化厂、咸阳纺织机械厂和市深井泵厂等重点大气污染企业的烟尘、二氧化硫污染;加强城区内建筑施工扬尘、储煤场粉尘污染治理和拉沙、拉土车管理;加强机动车辆尾气治理;加强市区内裸露土地绿化、硬化及城区道路卫生管理等五个方面。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参照制订本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在抓好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认真对本地区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一并进行一次详查;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单位工作部门要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特别是要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对没有经过环保审批的建设项目和餐饮业,有关部门坚决不能办理开工许可证等有关审批手续,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咸阳市政府成立以张立勇市长任组长,李永民副市长任副组长,秦都、渭城区政府及11个部门领导任成员的“咸阳市治理大气污染提高空气环境质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对各个成员单位的整治任务进行了量化分解,明确了各自的整治任务。整治工作将在9月中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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