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呼和浩特市成立,这标志着内蒙古交通体制改革有了全新的突破。
据介绍,该公司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特许经营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自治区交通厅履行出资人职责,目前下设呼和浩特、包头、乌兰察布、巴彦淖尔、乌海五个分公司,现有资产82.48亿元,注册资本35亿元。公司成立后的经营范围是对内蒙古境内已建成的高速公路110国道内蒙古段、208国道白音查干至丰镇段、210国道内蒙古段以及与上述三条高速公路同向平行的二级公路辅道的融资、建设、养护、收费、还贷,保护路产、维护路权、开发服务、资本运营进行统一管理。
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赵双连说,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公司作为大型国有独资企业,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和无限生机。公司的成立,将为自治区交通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将有利于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存量,形成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交通资本运营的显著增效和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对进一步促进我区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继而拉动自治区经济持续协调发展,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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