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改委、省建设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县尽快开工建设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项目。
据介绍,为缓解环境对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2003年,河南省委、省政府在《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到2007年,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县城和部分重点镇都要有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河南省发改委和省建设厅在《通知》中要求,26个城镇化重点县(市)和中原城市群所属县(市),以及列入淮河、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规划的县(市),在2004年底前必须完成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可研报告的审批工作,争取在2005年上半年开工建设;属淮河、海河流域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的县(市),在2005年上半年必须完成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可研报告的审批工作,争取在2005年底开工建设;其他县(市)在2005年底前必须完成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可研报告的审批工作。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