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日照市招投标办公室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过程中,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努力打造招投标管理工作“四位一体”的监督体制,有效地净化了全市建筑市场交易环境,遏制了招投标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与腐败行为。
近年来,该市招标办在大力推行阳光政务过程中,先后采取邀请市“五大班子”领导、离退休老干部、行风监督员现场观摩招标全过程,召开全市三级以上施工企业经理座谈会,推行市民公开旁听制度等形式。开通了政府群众共同参与监督的渠道,广泛接受政府与社会各界的监督管理,充分征求市民意见,建立起了“公开招标、公开评议、平等竞争、市场运作、群众监督、法制保证”的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他们在原来由监察局、公证处、招标办三部门联合现场监督的基础上,又邀请检察院介入,创造性地把司法、行政、行业、市民旁听监督有机地结合,共同对建设工程实施由开标、评标、定标到中标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开创了招投标监管的新途径。这种监管模式,进一步加强了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该办先后会同市监察局、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了《日照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举报投拆查处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督工作的通知》、《日照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法规文件,着重对邀请招标、资格预审、举报查处、评委管理等关键环节以及社会各界反映比较集中的拖欠工程款、违法肢解分包、阴阳合同等重点问题,从制度上进行制约和规范。初步建立了招标办、监察局、检察院、旁听市民“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和渠道畅通、反应快捷的投诉查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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