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将在全市建筑企业逐步试行欠薪保障金制度,由用人单位开工前交纳,工程结束付清农民工工资后退还。
据了解,今年以来,昆明市成立了清欠办,对全市拖欠工程款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基本摸清全市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底数,各县(市)、3个开发区均制定了三年还款计划。半年多来,清欠办分别7次召开有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参加的清欠工作会,落实清欠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已清欠工程款9.42亿元,清欠民工工资1.54亿元。
为确保完成三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目标,昆明市有关部门提出要以清理政府工程拖欠为突破口,深入推进清欠工作。要求各部门要带头清欠,按照“谁拖欠、谁偿付”原则以及按资金来源渠道分类解决的方式,在今年年底前清理完成本级预算拨款已竣工项目的拖欠,防止产生新的拖欠。同时,调整充实拖欠工程款清欠机构,明确市级18个部门及各(县)市清欠督办职责。
据了解,目前昆明市建设局已拟定《昆明市建设工程各方主体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将对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等单位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等,实行企业信誉不良记录,并进行网上曝光。并由计划、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对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实行联动监管,严格查处带资承揽工程。
此外,为多渠道防止拖欠工程款的发生,昆明市将在全市建筑企业逐步试行欠薪保障金制度,由用人单位在工程开工前交纳一定数量的欠薪保障金,专户储存,工程结束付清农民工工资后一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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