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欲进一步加快加强与东盟国家农业合作

慧聪工程机械网   2004-10-09 15:10   来源:中经网

云南省政府政策研究部门组织专家组对云南省与东盟国家加强农业合作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专家组认为,地处我国西南边陲的云南省有着4000余公里的边境线,与缅甸、老挝、越南接壤,在农业这一领域,云南可利用得天

云南省政府政策研究部门组织专家组对云南省与东盟国家加强农业合作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专家组认为,地处我国西南边陲的云南省有着4000余公里的边境线,与缅甸、老挝、越南接壤,在农业这一领域,云南可利用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进一步加快和加强与东盟国家合作步伐。


据了解,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云南农业生产和科研部门便开始利用该省在地理区位、自然资源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把"引进来"和"走出去"紧密结合起来,与周边国家开展了双边、多边和民间等多种渠道的农业经济技术合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双方政府和民间团体的互访、考察日益增多。二是双方在农业科技、应用技术推广、新品种输出等方面的合作不断加强。三是双方企业跨境投资的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


目前泰国、新加坡、印尼在昆明、思茅两地市投资兴办的农业企业已有15家,协议外资已达3亿多美元;而云南省到东盟国家投资的企业主要有云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云南省土产进出口公司、昆明神犁拖拉机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农垦集团等企业,主要投资国家为缅甸、越南、老挝、泰国、柬埔寨和菲律宾等国,主要项目有水稻种植、蔬菜种植、肉牛养殖、小型拖拉机装配、橡胶种植加工、海产品加工等。四是毒品替代种植取得了显著成效。云南于20世纪90年代初在缅甸、老挝边境地区开展毒品替代种植,至今已投资约3亿元人民币,帮助缅甸、老挝发展各类农作物面积达44.5万亩,减少和遏制了罂粟种植面积,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专家组在调研基础上发现,云南是连接中国与东南亚两个潜力巨大的市场结合部,东南亚拥有10个国家、5亿人口,中国拥有13亿人口。18亿人口的消费市场使双方农业存在着巨大的依存性。就云南市场需求来说,云南对东盟国家的粮食、天然橡胶、棕榈油、椰油、海水产品、热带水果、木材等产品需求巨大;对新加坡、马来西亚、文莱等经济较发达国的资本需求强烈;对新加坡、泰国、菲律宾的农副产品加工及食品加工可利用空间大。就东盟市场需求而言,东盟国家对云南省的优质无公害蔬菜、温带特色水果及肉牛为主的畜禽等产品需求旺盛;对该省的农机具产品、饲料、化肥、农药、稻种、果苗等农资产品的需求较大。专家组提出,云南与东盟国家进一步加强农业合作有着特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表现在如下几点:


1、加强与东盟国家的农业合作是当前云南与东盟国家合作的首选和最佳切入点。在我国与东盟达成的农业、信息通信、人力资源开发、相互投资和湄公河次区域开发5个重点合作领域中,农业首当其冲,被列为重点。这对处于东亚、东南亚、南亚三大经济区交汇地带的云南省来说,加强与东盟国家的农业合作特别重要。云南是一个农业大省,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突出地位,全省人口的74%分布在农村,工业原料的70%多来自于农业,加强与东盟国家的农业合作对于加快云南经济发展、促进工业化进程、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农业的产业化和农产品的质量升级以及促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都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2、加强与东盟国家的农业合作是云南进行农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的迫切需要。近年来,该省农民收入呈现持续低迷的状态,其重要原因就是农业结构调整难度大和农产品市场出现了饱和状态。而东盟国家大多农业资源丰富,有大量尚未开垦的良田土地。加强云南与东盟国家的农业合作可以在更大范围内进行云南省内农业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获得更广泛的农产品销售市场,通过边际产业的梯度转移,一方面可腾出省内的土地用于发展优势农产品,另一方面又可将云南的粮食种植等传统产业转移到周边邻国,充分发挥双方的比较优势,达到加快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目的。


3、加强与东盟国家的农业合作是云南抢占东盟市场的当务之急。东盟是一个拥有10个国家、约5亿人口、充满活力的市场。当前,东盟除与中国建立自由贸易区外,还将分别与日本、韩国建立自由贸易区。此外,西方国家正在加紧实施重返东盟的战略,加大对东盟国家的经济援助,力图抢占东盟国家的农业资源和市场,形成对我国的钳制。因此,能否抢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中农业合作的先机,不仅事关云南经济发展,而且事关国家利益,必须高度重视并抓好。


专家组对云南与东盟国家加强农业合作的前景表示乐观,并对双方进行了环境、资源和产业基础的比较分析。


环境分析:1、中国与东盟国家签订的友好合作协定为双方农业合作创造了良好环境。2001年11月,中国与东盟签署了有关农业中长期合作的《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将从今年开始逐步废除以农产品为主的600项产品的关税,并将在2006年完成。同时,《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条款中,还专门针对东盟新成员国越南、柬埔寨、老挝、缅甸制定了"早期收获"计划,将鲜活动物、肉类、乳制品、活树木、食用蔬菜、水果等产品列入提前实现贸易自由化的产品种类。中国还分别同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老挝、菲律宾和文莱等6国签署了《相互投资保护协定》,2003年6月18日中泰两国又签署了200多种果蔬农产品进出口零关税的协议。这些协定协议既表明了双方开展农业合作的意愿,提出了一些实施的途径和方法,而且就双方开展农业合作制定了一系列实质性的措施,将在更大范围、更大领域、更大空间为双方农业合作提供便利。


2、中国和东盟国家实行的开放政策为双方农业合作提供了良好条件。中国加入WTO,标志着中国的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一个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格局正在形成。从东盟方面看,东南亚金融危机后,东盟国家为了恢复经济,普遍采取了放宽外资投资限制的政策和措施。为了吸引更多海外直接投资,东盟投资区理事会已经同意向非东盟成员国的投资者提早全面开放制造业、农业、林业、渔业及矿业。新加坡、文莱等国对大部分农产品进出口实行零关税,对外来投资开发高效农业,从政策上给予全部和部分免除所得税。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等国普遍采取了进一步放宽外资投资限制的政策与措施,如减少禁止与限制外资投资的行业部门数目;放宽外资投资比率的限制;允许外国公司对当地企业进行兼并;鼓励外国公司投资参与当地国营企业的民营化改造等。


3、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为开展农业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经过次区域国家10年的探索和努力,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贸易、农业、矿产资源开发、工业及中小企业发展、旅游、人力资源开发和科学技术八大领域已取得显著成效。云南省作为中国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主要省份,与次区域国家有地理的天然联系和传统的经贸往来,通过服务次区域、服务东盟、服务全国就能抓住并创造农业发展的大好机遇,在合作的进程中实现云南农业的跨越式发展。


资源和产业基础比较分析:1、土地资源和粮食种植产业。云南国土面积39.4万平方公里,可耕地面积414.08万公顷;东盟10国总面积约450万平方公里,可耕地面积为15285.5万公顷,实际使用耕地面积9869万公顷。东盟国家丰富的土地资源为进行农业合作提供了广阔空间。在粮食生产方面,泰国、缅甸、越南是世界著名的三大谷仓。2002年泰国大米出口量和生产量均居世界第一;越南稻谷产量、出口量居世界第二。据专家估计,未来东盟国家粮食出口总量可望达到2000万吨以上,可望成为中国今后粮食进口的一个重要来源,而东盟国家也可以因此获得稳定的外汇收入。


2、森林资源和林产业。云南省森林面积1287.32公顷,活立木蓄量14.24亿立方米,仅为东盟10国森林面积2.53亿公顷和木材蓄积量284亿立方米的5.09%和5.01%。东盟热带木材蓄量占世界的20%,是我国木材总需求量的2.8倍,主要有龙脑香、花梨木、红木类、紫檀、硬木类、柚木类、岛松、南亚松等,仅柚木就占世界蓄积量的90%以上。云南省的森林资源不及东盟国家,但有加工技术的优势,在合理开发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双方进行加工和精深产品开发合作,有利于双方经济发展。


3、海洋水产资源和渔业产业。东盟国家位于中南半岛与东南亚群岛,除老挝是内陆国家外,其他9国均有很长的海岸线。此外,东盟国家还有众多的湖泊、江河和水库,发展渔业生产的潜力很大。如:越南的海产养殖面积包括3260公里的海岸线、58万公顷的海湾、30万公顷受潮水影响的海域以及3万多公顷的咸水湖,拥有适于淡水养殖的湖泊近40万公顷及水塘10余万公顷,年鱼产量达220万吨,水产品是其重要的出口创汇产品。云南只有27.90万公顷的水面,不及越南三分之一。但相对于多数东盟国家来说,云南省在水产养殖技术以及水产品种苗培育上有优势,双方有条件开展海洋渔业捕捞、海产品加工及湖泊和水库淡水养殖等方面的合作。


4、热带、温带经济果蔬产业。东盟国家的热带水果是中国的主要进口产品,云南省的温带水果出口对象也主要是东盟国家。在蔬菜方面,云南省出口遍及东盟10国,其中,次区域5国及新加坡是云南省蔬菜的主要进口国。在其它经济林果方面,东盟国家特别是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具有丰富的橡胶、棕榈、椰子等经济林资源,其加工制成品,是我国进口的主要工业原料产品。


5、人力技术资源和加工产业。东盟国家的土地资源和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大多处在初级状态,生物资源开发方面几乎还是未开垦的处女地。而云南省在人才和资金、农业技术如种植、养殖、良种繁育、农业生物开发、农业病虫害综合防治、畜牧业检测防疫、农机具生产加工、农业科技培训推广、饲料、化肥、农药生产等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新加坡、泰国、菲律宾在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工业方面有技术优势,双方可实现优势互补,加强合作。

免责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同时本网原创文章,欢迎您转载并标明出处,谢谢!

热门产品(点击查询产品底价)

整机专区

  • 挖掘机械
  • 铲土运输
  • 起重机械
  • 混凝土
  • 压实机械
  • 路面机械
  • 桩工机械
  • 工业车辆
  • 高空作业
  • 凿岩机械
  • 掘进机械
  • 农业机械

工程机械内幕
实时掌控行业大事小情

机主邦
机主邦 帮机主 让机主不孤单

慧聪商情电子刊
直达商家商机无限

工程机械品牌关注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