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正式出台了《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档案查询与处理办法》,规定无不良记录者方可进入江苏建筑市场。
工程建设领域的行贿行为主要指依法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立项、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监理、验收备案等过程或环节中发生的单位或个人行贿行为。
进入黑名单者将被取消或者限制其在一定时期内进入本地区或本行业建设市场,不得参加招投标:行贿数额满10万元或在10万元以上的,两年内不得参加江苏省范围内招投标活动;行贿数额满5万元、不满10万元的,一年内不得参加江苏省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行贿数额不满5万元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今后,行贿行为情况将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体系中,水利、建设、交通等部门都可以自行查询,并逐步建立起从业单位和个人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和失信惩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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