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青海省召开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该省的清欠工作,确保三年清欠目标实现。青海省副省长苏森到会并讲话。
苏森指出,去年以来,青海省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对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的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清欠机构,采取有效措施,使三年清欠工作有了一个良好开局。经统计,全省建设领域2003年以前累计拖欠工程款12.62亿元,共涉及1097个项目。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拖欠4.5亿元,占拖欠总额的35.7%;社会其他项目拖欠8.12亿元,占拖欠总额的64.3%。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清偿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3.68亿元,其中调查摸底过程中清理了2.71亿元,经调查摸底清理的拖欠工程款9700万元;偿付建设领域拖欠的农民工工资4390.8万元,其中2003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基本清完,完成了预期目标。
苏森指出,青海省发改委要会同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尽快拿出2004年底、2005年6月底、2005年12月底三个时间段的政府投资项目拖欠款的还款计划,并分解给各地区和部门。各州(地)、市政府要对当地清欠工作负总责,对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进行全面认真的清理,在今明两年内解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投资项目清欠工作的监督检查,全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严重的地区和部门定期进行检查。
为推进清欠工作向纵深发展,苏森要求,一是切实做好偿还农民工工资工作,保证到明年春节前偿还2003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同时努力做到今年的农民工工资不发生新的拖欠。二是认真解决房地产开发等其他社会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三是加快建筑业企业改革步伐,增强企业的工程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四是坚持清欠与防范并重,建立防止新拖欠的长效机制。
青海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社保厅、省交通厅及西宁市政府、海东行署有关负责人分别对全省房地产项目工程款拖欠、政府项目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及重点地区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的清理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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