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近日发文(建质[2004]189号)通报2004年全国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检查情况,共查出存在或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30项,占所查工程的1.2%。
这次专项检查涉及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检查在建和已竣工的体育场馆、机场航站楼、大型剧院、会展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2367项。
从检查的情况看,在建和近几年竣工的大型公共建筑绝大多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参建单位资质等级符合规定要求,企业质量安全意识较强;工程均实行了建筑材料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制度、隐蔽工程检查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等;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情况良好。
但是个别工程存在一定的质量安全隐患。少量工程存在没有领取施工许可证就施工、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备案、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等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现象。
针对这些情况,建设部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继续督促有关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特别是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要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于2004年年底前将整改情况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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