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部门2004年有组织培训的20万农民工,有18.7万人实现稳定就业,占93.5%。河南在输出地有组织进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前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已成为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
在洛阳举办的“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供需洽谈会”上获悉,河南各级部门通过政府公共财政承担部分农民工培训费用的阳光工程项目,2004年共培训结业学员20万人,其中包括有计算机、服装加工、电气焊、建筑等十多个专业,培训后的农民90%以上的都能在较短时间走上新就业岗位,融入现代社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增加农民收入,河南省农业厅、财政厅、劳动与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2004年共同启动实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对象是目前仍在农村干农活但有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镇就业意愿的农民。
据介绍,2004年河南各级部门共筹措4000万元资金用于农民工参加培训补贴,其中国家1700万元,省市县三级财政配套2300万元。对参加阳光工程培训的农民每人补助学费200元,组织动员全省符合条件的649所培训机构参与了此项培训工作。
定向培训是阳光工程的一大特点。河南在农民工的培训过程中把培训与就业紧紧挂钩,省有关部门在认定培训机构时除要求具有相应的培训条件外,还把是否拥有介绍就业能力作为首选条件,必须有企业用人订单,才能承担培训任务。在检查验收项目时,不仅检查培训情况,还要检查就业率,确保培训一个,转移一个。
由于提前做好的“适销对路”工作,河南今年经过培训的农民工绝大多数被安置到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的一些收入相对稳定、就业环境好的用工企业,一般月收入在800元以上。新县立足国内,面向国外组织实施定向培训,在培训的3万多农民工中,有7000多人被国外用工单位录用。
河南省是我国劳动力资源大省,2003年全省农村劳动力4695万人,其中有1500万剩余劳动力尚待转移。河南省已决定,2005年的阳光工程培训规模由20万扩大到30万人,以实现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到非农产业稳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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