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厅日前发出通知,从2005年2月1日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行新办法。
据了解,新办法规定,以下6种情形在招投标时,可以单独发包:单项施工预算造价大于200万元或14层(42米)以上高层建筑的桩基工程;单项施工预算造价大于200万元或者不与主体结构工程统一设计、施工的装修工程;建筑高度24米及以上且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的消防工程;冷冻机组制冷量30万大卡及以上的中央空调系统;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工程项目前期“三通一平”工程。
福建省建设厅日前发出通知,从2005年2月1日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行新办法。
据了解,新办法规定,以下6种情形在招投标时,可以单独发包:单项施工预算造价大于200万元或14层(42米)以上高层建筑的桩基工程;单项施工预算造价大于200万元或者不与主体结构工程统一设计、施工的装修工程;建筑高度24米及以上且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的消防工程;冷冻机组制冷量30万大卡及以上的中央空调系统;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工程项目前期“三通一平”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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