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至10日,建设部在合肥召开全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会议。部长汪光焘在会上强调,规划的科学性或者科学的修编是城市规划工作的本质要求。各地要总结历史、更新观念、示范带动,抓住战略机遇期,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切实端正城乡规划指导思想,加强对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制定严格的审批制度,合理确定城市建设与发展规模,特别要切实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土地资源集约和合理利用的调控和引导作用,防止滥占土地。汪光焘说,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期,宏观调控是伴随市场经济全过程的必要内容,耕地保护是制定每一项政策的重要基点。党中央、国务院对城乡规划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视,对城乡规划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
当前,城市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一些地方城市建设规模过大、标准过高、占地过多、增长过快;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的突出矛盾是如何确定人口规模,包括人口素质和人口分布。对此,各地一定要有清醒而深刻的认识。城市发展必须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市总体规划的人口规模应当研究本地区资源、环境的保障,符合城市定位和产业结构。汪光焘指出,统筹考虑城乡建设用地是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要着重研究的问题;城市规划区内土地使用性质与土地利用规划应当相互衔接;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都应落实耕地保护要求和政策。
规划的科学性或者科学的修编是城市规划工作的本质要求。这不仅对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而且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土地管理至关重要。对此,汪光焘强调了7点意见:
1.城市总体规划要研究城市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发展目标,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出空间布局上的构思要求;
2.认真研究本地区的资源(土地、水、能源)、环境问题,规划要有循环经济的理念,体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3.强调城乡统筹、区域协调,是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重要理念;
4.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城市总体规划才会适应历史机遇期的发展;
5.城市总体规划成果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必须公众参与;
6.大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要先期研究城市交通改善,突出城市公共交通优先战略的落实;
7.技术是实现目标的手段,必须应用现代技术手段、现代科技成果、现代信息系统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落实中央要求,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级政府以及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着重要的责任。汪光焘要求,各地一定要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要求,坚持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依照“五个统筹”来考虑,坚持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和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阶段来考虑,坚持从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来考虑,切实转变观念,改进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组织方式,加强和改进对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成果的审查,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进行行政监督。
建设部副部长黄卫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他说,这次会议十分重要,各地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要把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城乡规划工作的要求以及汪光焘部长在这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作为指导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重要指导思想。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城市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理清当地城市规划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研究新时期规划工作的理论、方法和内涵。他同时强调,城市总体规划在强调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同时,特别要注重科学性以及区域性的协调。
安徽省副省长田维谦、合肥市市长郭万清到会致辞。建设部总规划师陈晓丽等也参加了会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广东省建设厅分别介绍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珠三角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编制的有关情况和经验。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分管副厅长、规划处长,来自全国50多个城市的规划局局长,以及中规院、相关学会协会的负责人,围绕如何科学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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