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蒙古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2004年,全区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和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到去年底,共偿付工程款33.74亿元,占拖欠总额的53.6%。其中,偿付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款14.25亿元,占政府投资项目拖欠额的43.6%;清回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7.5亿元,占被拖欠总额的94.21%。
据悉,清理拖欠工程款比例达到50%以上的盟市有: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通辽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和呼伦贝尔市。政府投资项目清欠比例达到45%以上的盟市有:通辽市、包头市、阿拉善盟、乌海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这些盟市都完成了自治区政府确定的年度清理拖欠工程款目标。
会议指出,在清欠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的同时,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还十分突出,部分盟市的清欠工作不能按计划如期完成,个别地方和部门对清欠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前清后欠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盟市至今尚未建立起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会议要求,内蒙古各地要全力以赴做好春节前的集中清欠工作,农民工工资要实现零拖欠,清理拖欠工程款必须按年度计划如期完成。同时要加强制度建设和责任追究制,从源头上预防拖欠问题的继续蔓延;落实行政一把手负责制,自上而下签订清欠目标责任状;督促建设单位认真履行拖欠项目的还款协议;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努力实现三年完成清欠任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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