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起,东莞市重点工程将实施一批新的制度,包括在建设过程中与检察院联合同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实施公开招标及公车款支付情况等,这是近日记者从东莞城建管理局获悉的。
项目组长实行竞争上岗
据悉,东莞城建工程管理局今年起将对部分新开工项目的项目组长实行竞争上岗,并从工程进度、文明施工、成本控制、廉政建设等方面对项目组长进行绩效考核,充分调动项目组长的积极性;实行工程招标代理;落实严格的合同管理,进一步细化合同条款,使合同奖惩更加明确具体等。
由于有了一套科学规范的业务运作和内部管理机制,实现了管理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确保了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展顺利。
据悉,该局的工程管理、廉政管理、行政管理、后勤管理等近40个制度也正在紧张制定修改中。
所有工程用款要做预算
据悉,该局为建设“阳光工程”,在工程建设管理上采取“一报审、两同步、四公开”的措施,切实落实监督约束机制。“一报审”,即所有工程建设的重大方案、重大设备、材料的选型采购等都上报市委常委、副市长联席会议审议决定;“两同步”,即在市属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与检察院联合同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市纪检监察机关派员对市属重点工程招投标、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等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合同时同步签订廉政协议,明确廉政纪律、廉政责任和廉政处罚措施。在招投标过程中,还推行了“四公开”措施,即公开招投标情况;公开征地拆迁情况;公开工程变更情况;公开工程款支付情况。
同时,该局还主动邀请市人大、政协、检察院等部门对市属重点工程建设进行视察,广泛听取意见,注重抓好整改落实。
据了解,在工程变更方面,该局还成立了工程变更审核小组,要求所有工程变更都要由工程变更审核小组审查,否则一律不予确认。所有工程用款都要根据市审定的项目做出工程预算,报东莞市城建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近年来凡国家规定应该公开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该局已全部进行了公开招投标,上级没有要求公开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也尽可能的招投标,应招标投标率和应公开招投标率都有达100%,招标工程中标价比预算价平均下浮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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