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海南省烟草公司琼海公司和海南省第二建筑公司在琼海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上分别存入46万元。这是海南省第一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入账,标志着海南省建筑领域工资拖欠风险防范机制进入了实质性进程。
据了解,该笔资金是省烟草公司琼海公司(投资方)和海南二建(承建方)为建设琼海大型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的农民工存入的工资保障金,该项工程总造价为1858万元。
据琼海市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介绍,琼海现在还有5家建筑企业正在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入账手续。按照工资保证金制度规定,企业将保证金足额存入账户,并持有银行凭证才可以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否则有关部门将不予发放证件。
2004年11月26日,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中国建设银行海南分行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文件,决定在全省建设领域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这一文件也成为海南省建省以来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上的一次重大突破。
2004年12月15日,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发出公告,宣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正式启动,要求凡在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登记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单位等,必须将保证金足额存入省劳动监察总队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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