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补助陕西省15488万元,进行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项目的建设,预计2005年年底,陕西省可基本建成公共卫生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同时2005年陕西省将采取“临床用药分线管理制度”等项措施,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这是从陕西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最近,中央财政补助陕西省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项目资金15488万元,用于进行11个具体项目的建设,其中包括83个项目县的县医院医疗救治能力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项目、艾滋病防治项目等。同时省上还将投入5000万元,用于加强陕西省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基础建设。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卫生部要求陕西省卫生系统2005年完成118个疾控中心、95个传染病院和10个市急救中心建设任务,基本建成公共卫生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目前,222个建设项目中还有相当部分没有竣工,会上要求正在建设的疾控机构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市、县传染病院(区)和市级急救中心必须在年底前建成。
2005年全省卫生系统还将加强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购销和临床用药、检查、收费行为。将建立“临床用药分线管理制度”,对病历、处方和大型设备检查进行定期抽检、审核和公示制度,加强药品管理,开展创建“放心药房第二主题”活动,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药品收入不得计入科室收入,并与个人奖金脱钩,全面推行和规范住院病人费用清单制度,建立完善医疗价格信息公示制度,通过媒体定期公示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单病种住院费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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