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30个违法开工项目后,大部分被通报的项目已经停工,但仍有8个项目还在继续。正当全社会密切关注环保总局能否最终啃下这8块“硬骨头”之际,25日相关人士透露,环保总局受到的各方面压力正在增大。
压力陡增
“各方面对环保总局施加的压力正在加大。”国家环保总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该人士表示,环保总局自公布了30个违法开工项目后,就承受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随着查处工作的深入,受到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1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长江三峡工程总公司的金沙江奚洛渡水电站等13个省市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媒体很快进行了报道,并将此次行动称为“环保风暴”。由于这些项目基本上都是电站项目,因此,有些观点认为,在电力紧张的情况下,叫停这些项目有“因噎废食”之嫌。
尽管国家环保总局新闻宣传处对于压力问题避而不谈,但是一些与环保总局关系密切的民间环保组织则向记者透露,环保总局这几天的压力确实比较大,尤其是来自电力部门的,既有地方政府的,也有大型企业的。一些企业的代表已经到北京进行游说。
另一方面,国家环保总局也得到很多支持。几天前,56家民间环保组织联名发表公开信《坚决支持国家环保总局严格环境执法的重大举措》,公开声援环保总局。
这封公开信说,此次行动让人“备感振奋”,同时又“深为赞同”。因为这次查处行动强调要使环境影响评价成为一种严肃的法律制度,表明了政府将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的决心,也是政府为建立和谐社会的明智之举。这56家民间环保组织同时希望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和公民听证制度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实施,将违法项目阻止在开工以前。
尽管面临各种压力,但是接受记者采访的国家环保总局有关人士表示,完全查处这些违法开工项目“应该没问题”。
叫而不停
尽管有22个项目已经停工,但是仍有8个项目在继续进行。其中包括三峡总公司部分被叫停的项目。三峡总公司则通过其网站分别对三个被环保总局叫停的项目情况作了说明。
首先是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三峡总公司称,目前在溪洛渡工程现场进行的是“通路、通水、通电”前期筹建工作,主体工程并未正式开工。而且,2004年9月,三峡总公司向国家环保总局上报了该项目的环境评价报告书。在未获得国家环保总局批复的情况下,溪洛渡水电站的主体工程未浇一方混凝土。
三峡地下电站作为三峡工程的组成部分,它的环境影响评价已在三峡工程论证过程中评价过了。而且项目目前尚未开工。
对正在建设的三峡工程电源电站,三峡总公司表示,该项目也是三峡工程的组成部分,它的环境影响评价在三峡工程论证过程中已经论证过了。而且三峡工程电源电站不是独立的、经营性项目,不存在单独立项审批问题,因此不属于违法开工项目。
对于三峡总公司的辩解,国家环保总局新闻宣传处未给予记者答复。
对于已被叫停的项目,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表示,如果这些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国家环保总局将尽快进行技术评估,按法定程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那些至今仍不采取措施,置法律法规于不顾的企业,国家环保总局将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严格执法
在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上,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再次强调对未按规定履行环评报批手续、未批先建的项目,一律责令停止建设,依法处罚。为了显示这种决心,国家环保总局还公布了2005年1月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评审未通过企业名单。
专家分析,国家环保总局此次公布违法开工项目和其业主,显示了国家环保总局的执法和监督方式正在发生转变。
国家发改委投资司投资研究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际上,很多项目未通过环境评估就开工的现象普遍存在,甚至有的项目未批准立项就开工建设的情况也存在。只不过环保部门之前没有公布。
另外,之前环保部门的执法和监督存在一定问题,比如排污费的收取。一些对环境有污染的项目可以通过上缴排污费而得以继续生产。这位负责人表示,此次环保总局的果断行动说明,通过环保法等法律来实施监管将成为更有效的方式。
环保总局的执行力也成为焦点之一。有观点认为,环保总局此次叫停30个违法开工项目仅是一个信号而已,由于环保总局没有实质的行政权力,因此在执行上存在难度。但是国家发改委投资司投资研究所有关负责人认为,环保总局此次行动应该能够收到实效。因为这些项目已经违反了环保法,如果项目业主不进行环境评估,那么环保总局就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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