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系福建省唯一的全国节水型社会试点,日前,《莆田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方案》已经莆田市政府批准执行。莆田市将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初步建立适应莆田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小康建设要求的节水型社会的规章制度、行政管理、经济技术政策和宣传教育体系,建立起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运行机制,促进全社会用水高效安全,明显改善水环境。
一是控制用水总量: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用水量控制在10亿方以内,其中农业、工业、生活和其他用水分别控制在6.0、2.0、1.5和0.5亿方以内;农业、工业、生活用水比例调整到63.2:21.0:15.8,力争优于全国、全省用水结构比例。工业用水增长一半通过农业节水解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控制在30%左右。全市年度工业、城镇生活废污水排放总量控制在4500万吨以内,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控制在1500万吨以内,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控制在3000万吨以内。进一步提高非传统水源利用率。年节水总量力争达0.8~1.0亿方。
二是提高用水效率:万元GDP用水量降至215方以下,比2002年降低45%,达到或接近预测的同期全国或全省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10 方以内,达到或接近预测的同期全国或全省先进水平。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全市平均达0.50,比2002年提高8%,达到或接近预测的同期全国或全省先进水平,其中灌溉水利用系数,大型灌区达0.50,中型灌区达0.55;渠系水利用系数,大型灌区提高到0.55,中型灌区提高到0.60,达到全国或全省先进水平;综合亩均毛灌溉用水量控制在725 方,比2002年减少80方,降幅达1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60%,比2002年的重复利用程度提高15%,达到或接近预测的同期全国或全省先进水平。适当降低城镇过高生活用水标准,城镇人均生活用水定额不超过220升/天(含公共设施用水);适当提高农村生活用水标准,农村人均生活用水定额控制在110升/天以内,力求城乡生活用水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城市计划供水率达到100%;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的用水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非农业用水计量设施装置率达100%;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力争达到或接近全国、全省的平均水平。
三是改善生态环境:力争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8万吨/日,比2002年的8万吨/日提高1.25倍,污水处理率达到65%以上,接近预测的同期全国、全省水平;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提高到95%,比2002年提高5.3%。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基本符合福建省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级分类标准要求,南北洋河网水质得到改善,饮用水水源区水质标准达标率100%。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项目,到2007年,全市森林覆盖率力争达56%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6.5%,人均公共绿化面积7.6平方米。
四是推进水利科技现代化:建成水资源测报站网、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和节水管理信息系统;初步建立东圳灌区、秋芦灌区、古东灌区干渠配水适时监控;建立和完善木兰溪、秋芦溪流域洪水预警报系统,逐步建立县区级洪水预警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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