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加强劳务企业管理 劳务费支付有新规

慧聪工程机械网   2005-01-26 17:57   来源:中国工程建设网

日前,为防止劳务企业劳务费支付出现“责任人不明晰”、甚至携款潜逃等情况,北京市规定,劳务费支付必须在承发包企业之间进行,与此同时劳务企业在领取劳务费时必须有两名以上人员负责。

日前,为防止劳务企业劳务费支付出现“责任人不明晰”、甚至携款潜逃等情况,北京市规定,劳务费支付必须在承发包企业之间进行,与此同时劳务企业在领取劳务费时必须有两名以上人员负责。


据悉,北京市建委近日下发了《关于2005年加强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劳务费支付必须在承发包企业之间进行。劳务企业领取劳务费时要有两名以上人员负责,有关材料要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注明,禁止企业间的现金支付行为。劳务分包合同应规定劳务费支付时间,相邻两次支付时间最大间隔不得超过60天。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应在次月15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成。合同完全结束后56天内完成全部结算手续。


此外,劳务企业不得以低于成本价和垫资本为条件承包劳务作业。如果是最低价中标,在公布中标结果前,劳务工程发包人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人工成本测算分析,防止低于人工成本的恶性竞争。

免责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同时本网原创文章,欢迎您转载并标明出处,谢谢!

热门产品(点击查询产品底价)

整机专区

  • 挖掘机械
  • 铲土运输
  • 起重机械
  • 混凝土
  • 压实机械
  • 路面机械
  • 桩工机械
  • 工业车辆
  • 高空作业
  • 凿岩机械
  • 掘进机械
  • 农业机械

工程机械内幕
实时掌控行业大事小情

机主邦
机主邦 帮机主 让机主不孤单

慧聪商情电子刊
直达商家商机无限

工程机械品牌关注榜



欢迎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