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是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中与我国关系最为密切的国家之一,推动中吉两国包括经贸关系在内的双边关系全面、长期、稳定、协调发展,意义深远。
中国新疆与吉尔吉斯斯坦山水相连,陆路相通,拥有1100公里的边境线。现有吐尔尕特、伊尔克什坦两个陆路过货口岸,是我国唯一与吉尔吉斯斯坦接壤的地区,具有开展对吉经贸合作的良好条件。近年来,随着中吉两国睦邻友好关系的不断加强,中吉经贸合作关系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中国对吉尔吉斯斯坦贸易额由1992年的3548.5万美元发展到2004年60229万美元,其中中国新疆对吉尔吉斯斯坦贸易额占我国对吉贸易额的80%以上。吉国已成为我国新疆140个贸易国中继哈萨克斯坦、欧盟、俄罗斯联邦等国家(地区)之后的重要贸易国。我向吉主要出口服装、纺织品、鞋、机电产品、烤烟、谷物、计算机和通讯技术产品等。自吉主要进口废铜、废铝、废钢和羊毛等。2004年吉尔吉斯斯坦仍为我国在独联体内的第三大贸易伙伴。中国是吉第五大贸易伙伴,位居俄罗斯、哈萨克斯坦、阿联酋、瑞士之后。
中吉经济技术合作情况发展良好。2001年12月至2002年底的一年当中,我国政府向吉提供了总计4040万元人民币的无偿经济援助,超过此前我援吉总金额。2003年胡锦涛主席访俄期间又承诺向吉提供3000万元人民币援助,用于吉南方公路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在此期间,我国防、安全、公安等部门也以各种形式分别向吉提供了总价值1800万元人民币的无偿援助。以2002年8月底我国政府贷款援建的中吉合资造纸厂投产为标志,2003-2004年,一批由我国国内企业投资的生产型项目,如萨尔肯-乌苏啤酒厂、楚河禽业股份有限公司、疆德斯果汁厂、西部公司开发的煤矿项目等先后完成建设或改造并投入生产,或开始进入启动阶段(如有线电视、针织内衣生产、黄金开发等项目)。此外,我“路桥”和“中水”两家大型国际工程承包公司自2002年进入吉市场后,工作进展顺利。吉在华(主要在新疆)有合资、独资企业或代表处10余家,涉及皮革加工、商贸和汽车维修等,实际投资50多万美元。
中国新疆与吉尔吉斯斯坦经贸合作前景广阔,优势资源互补性较强。吉尔吉斯斯坦动植物资源丰富而多样。吉国不但有陆上脊椎动物500多种,还有河流、湖泊中的鱼类49中、鸟类动物335种。吉国仅高等植物就有4000多种。核桃、云杉、柏、槭、白杨、柳、白桦等树林最为常见。面积最大的核桃林,总面积达60.9万公顷。此外,还有丰富的苹果、梨、李、醋栗、马林、樱桃等果木。吉尔吉斯斯坦还拥有丰富的水利、能源、矿产、建材等资源。在前苏联15个加盟共和国中吉国水利资源位居第三,适用于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近年来,畜牧业始终占吉国农业总产值的50%以上。目前,吉国农业总产值是中亚五国中农业生产状况最好的国家;吉国能源资源中有煤炭、油页岩、泥炭、天然气、石油,其中煤炭在中亚居重要位置,地质储量为296亿吨;已探明的矿床、矿点达2000处以上;主要矿产为有色金属和稀有金属,其中汞和锑的产量均居前苏联的第一位。
独立后,吉尔吉斯斯坦通过了《稳定国民经济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方案》,提出了建立国家发展的全新的社会经济模式———市场经济模式,走的是激进式改革之路。从1991-1997年,该国国有企业的62.1%已实现了私有化。1997-2000年,吉尔吉斯斯坦对国家经济的基础部门、能源和采矿等领域实行了私有化,到2000年该国经济私有制成分已占主导地位,私有化改革基本完成。吉尔吉斯斯坦除与独联体国家的经贸额占很大比重外,还与欧洲、美洲、亚洲等多个国家建立了经贸合作关系。吉国对独联体国家的外贸依存度在逐渐减弱,1992年与独联体国家的经贸额占吉国进出口总额的76%,到2002年只占30%-40%。到2001年底,吉国出口的主要贸易伙伴国为德国28.7%、乌兹别克斯坦17.7%、俄罗斯12.9%、中国8.7%、哈萨克斯坦6.6%,主要进口伙伴为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美国、土耳其等国,中国排在这些国家之后。
中国新疆与吉尔吉斯斯坦市场互补性强,双边在农业及农产品加工领域的合作已有较好的基础。新疆大成亚欧投资公司是我国对吉投资最大的投资企业,该公司进入正常运营,2003年生产300万只肉鸡,2004年增至500万只肉鸡,计划2005年达到1000万只肉鸡,成为中亚地区最大的养鸡加工厂。
但中国新疆与吉尔吉斯斯坦经贸合作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主要是:
1、双边经贸交往中进出口商品结构多样化程度不够,易受双方市场、价格、贸易政策调整等因素变化的影响。在进出口商品中,双边高附加值商品数额所占比重小,经贸互补优势未得到充分体现。
2、双方经济技术合作规模不大,合作领域较窄,合作项目少,层次不高。
3、双边经贸合作中,为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服务的保障机制及解决贸易纠纷的仲裁机制尚不健全。
4、口岸贸易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为更好地促进中国新疆与吉尔吉斯斯坦区域经贸合作,有关人士建议应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
1、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实现上海合作组织提出的关于贸易投资便利化的要求,减少直至消除通关过程中的非关税壁垒,应继续加强中吉口岸查验机构的交流与协作,加大治理口岸“三乱”现象,创造良好的通关环境。对大宗进出口商品,按照国际惯例,简化手续,降低费用,提高查验效率。双方联检部门应加大货物检验力度,制止假冒伪劣商品出境。
2、进一步加强双边经贸和旅游合作。中国新疆与吉国在农业和农产品加工领域合作良好。应加强在种植、畜牧(养猪、养鸡、兽药生产)、皮革和食品加工领域开展互利合作。探索在吉扩大农业、能源、通讯、加工工业等领域合作的可能性,开展一批以工程承包、规划设计、劳务外派为内容的经济技术合作,进一步推进中国新疆对吉国的境外带料加工贸易,提高中国新疆与吉经贸合作的质量和水平。
中、吉两国都有非常丰富的旅游资源,两国公民都有到对方国家旅游观光的兴趣。中吉间便捷的航空、铁路、公路交通条件,为两国间的旅游合作奠定了很好基础。中国新疆大力开展对吉国乃至中亚、俄罗斯的旅游合作,将成为两国经贸发展的新亮点。
3、切实完善贸易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诸如银行结算、贸易仲裁、保险等贸易保障和服务机制。
4、加快中吉乌公路建设。我国已同意向吉尔吉斯斯坦提供3000万人民币无偿援助,用于中吉乌公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应按照国家的安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切实促进中国新疆与吉尔吉斯斯坦的经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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