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资市场的开放,供销社多年来在农村牧区的垄断地位逐步被瓦解。为了在新形势下更好地为“三农”服务,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供销社系统对基层组织进行了创新,并且改造和整合了传统经营服务网络,在推进农村牧区流通现代化进程中又开始发挥积极的作用。
基层供销社是实现为农民服务功能的基本环节,也是多年来供销社工作的薄弱环节。2004年,全区供销社系统对基层社的体制和结构进行了创新。以“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原则,他们允许重组社可以采取合作制、股份制、租赁承包等多种模式,并建立了按资分配与按劳分配相结合的利益分配制度,从体制上解决了合作社与农牧民相结合的问题。全区供销社系统还实行了“开放办社”,通过资金入股、业务合作等方式吸纳各类中介组织、专业大户,在一定区域内形成了一个为农服务联合体。
在对480个基层社进行重组后,全区供销社系统对传统经营服务网络进行了改造和整合,使农资、农畜产品和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服务网络得到了拓展,极大地方便了农牧民的生产和生活。2004年,自治区农资公司以“内蒙农资”为品牌,共发展加盟终端网点250个,优质化肥供应量占到全系统的70%以上。赤峰、包头等盟市供销社还以现有日用消费品企业为基础,整合系统内分散的商场、贸易市场,加入了全国总社“新合作”日用消费品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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