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勘察设计协会近日发出《关于评选广东省第十次优秀工程勘察、第十二次优秀工程设计项目的通知》(粤勘设协字[2005]001号)。通知指出,为提高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推动创新与技术进步,鼓励广大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的质量优、水平高、技术先进、效益好的优秀勘察设计项目,定于2005年5月开展两年一度的广东省第十次优秀工程勘察、第十二次优秀工程设计项目评选工作。各单位应于2005年4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省勘察设计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凡在2002年7月到2004年12月底期间已经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其中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国外技术装置的配套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与岩土工程治理、水文地质勘察与凿井工程、工程测量等)或工程设计,符合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2002年7月前投产,未参加过评选的个别工程项目,经情况说明,亦可申请评选;专项设计、单体构筑物、设备、规程、规范、计算机应用程序等不参加本次优秀勘察设计评选;中外合作完成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只评选中方单位完成的工程勘察设计部分。为避免法律纠纷,须出具合作方同意申报的书面认可书;省内勘察设计单位相互合作、共同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由合作双方共同申报,参加评选;不按基本程序建设的或勘察、设计有质量不良记录的工程项目,近三年内有不良行为的勘察设计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评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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