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南埔电厂正式接到文件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就南埔电厂项目可研报告作出批复,核准一期工程2台30万千瓦国产燃煤发电机组建设。
根据批复,南埔电厂项目选址于泉港区南埔镇,一期工程动态投资27.79亿元,建设2台30万千瓦国产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设施。该工程采取海水直流供水冷却方式,所需淡水由湄洲湾南岸引水工程供应,每年约需燃用山西晋北煤160万吨。电厂各项排放将按照国家环保要求,安装高静电除尘器、烟气脱硫设施和烟气连续监测装置,所排废水、废渣采取综合回收利用。
据国电泉州发电公司总经理郑群星介绍,1994年7月南埔电厂项目开始前期工作,1996年2月获国家计委批准立项,建设规模180万千瓦机组,一期工程建设2台30万千瓦发电机组,二期工程建设2台60万千瓦发电机组。该项目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源力集团有限公司和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共同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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