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负责编制的《城市轨道交通轻轨工程劳动定员定额》等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疫检验总局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已公告颁布,2005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四个国家标准国标号和名称分别是:GB/T196021-2004《城市轨道交通轻轨工程劳动定员定额》,GB/T196022-2004《城市轨道交通地下铁道工程劳动定员定额》,GB/T196023-2004《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工程劳动定员定额》,GB/T196020-2004《城市轨道交通电力牵引供电工程劳动定员定额》。
新颁的4项国家标准基本符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实际和施工技术发展趋势,内容基本兼容了多专业、多工种、多岗位的施工组织整体状况和施工生产全过程,反映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技术进步、施工组织规范、安全质量、工程成本核算等指标要求,基本满足了多层次、多因素、交叉作业、联合劳动特点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综合施工需要。
四项国家标准填补了国内空白,满足了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劳动标准的新要求,使劳动标准化工作逐步建立起以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和企业标准相配套、完善的劳动标准体系。有利于规范经济市场秩序,企业适应市场规律、加强劳动管理、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了产业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科技进步、技术创新、与国际惯例接轨。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在四项国家标准的编制过程中,组织了全系统工程、技术、预算、计划、机械、施工、劳资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历时两年,完成了4项标准的编制工作。四项国家标准涵盖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路基、桥涵、轨道、站场、防护及附属、地下铁道、通信、信号、电力、牵引供电、给排水”等工程类别的标准。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