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透露,河北省确定了05年清欠工作目标:基本偿清政府投资工程和房地产工程拖欠工程款;其他工程拖欠工程款清偿比例不低于其拖欠总额的60%;落实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健全解决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防止发生新的拖欠。
截至2004年底,全省共清偿拖欠工程款66亿元,占总目标的54.2%。05年是国务院提出3年内完成清欠任务的第二年,也是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关键一年。为确保今年清欠目标如期实现,决定四措施并举。
加大对政府投资工程的清欠力度,按照“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各地在安排今年的财政预算时,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本级财政预算内资金、土地出让金、城市配套费和其他行政性收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解决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对不及时偿还拖欠工程款的政府部门,要采取相应限制措施,停止审批新建项目。
加强农民工工资的监管,大力发展劳务企业和劳动服务中介组织,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继续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资卡制度,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巩固清欠所取得的成果。
全面推进房地产和其他社会项目的清欠。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投资项目,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尽快核定欠款数额,采取集中协调、专人负责、重点督办和资产变现等多种方式监督还款计划的执行,保证按期还款。对民营等非公有制企业投资或控股项目,引导双方通过市场中介机构核定欠款数额,如期还款。达不成一致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将建筑市场的治理整顿和清欠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恶意拖欠的处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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