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召开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加强奥运工程建设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全市开展“阳光工程”工作的经验,部署2005年奥运场馆及相关配套工程建设监督工作。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第29届奥运会监督委员会主任黄树贤,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阳安江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翟鸿祥主持。
会上,海淀区政府、北京城建集团、北京市“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发改委等单位分别发言或作书面交流。副市长刘志华介绍了北京市在奥运工程建设监督工作中所采取的措施,并对下一步开展奥运工程建设监督工作提出要求。
市委、市政府对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监督工作非常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切实成效。去年,北京市成立了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监督领导小组和相关机构,从组织上保证了场馆建设的指挥和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黄树贤对北京市在奥运场馆建设监督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党中央、国务院对筹办北京奥运会高度重视,明确要求把北京奥运会办成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盛会,在奥运筹办工作中要贯彻“廉洁办奥运”和“节俭办奥运”的方针。因此,必须通过加强监督,保证整个奥运筹办工作,尤其是奥运工程建设的优质高效和廉洁,真正做到“阳光工程”和“廉洁奥运”。他要求,要在奥运场馆建设工作中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要针对奥运场馆建设的特点开展监督,采取先进的技术手段和方法,把奥运场馆建设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阳安江在讲话中说,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实施“阳光工程”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实施“阳光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统筹谋划,切实加强领导;要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十公开、十不准”的要求,研究制定详细的制度规定,把“阳光工程”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奥运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严明纪律,坚决查处违反“阳光工程”各项规定和奥运工程建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抓好奥运工程建设监督的各项工作。
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李炳华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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