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开发商为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施工款支付等问题感到烦恼时,一种新颖的第三方保证担保制度可有效地化解此类风险。
日前在京举行的第三届中国建筑市场国际研讨会上,长安保证担保公司执行副总裁刘小峰关于“工程保证担保制度与实施”的介绍引起了与会专家、企业家的极大兴趣。
据了解,工程保证担保制度起源于美国,该制度依托第三方实行信誉管理机制,以“违约假定”为设计原则,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加以防范,落实管理制度和措施。目前,在美国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中,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就靠工程保证担保制度,通过这种体制管理整个建筑领域的各项合同,在开发商和承包商之间进行索赔与反索赔,调剂各方主体行为。
刘小峰认为,保证担保关系使原来简单的两方关系变成了三方关系,成为一种“金三角关系”。原来开发商和承包商之间从利益角度来讲是对立关系,但是保证担保介入后,三方在目的上有了一致性——不想赔。这样,三方就会都去想办法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因此,保证担保制度可以强化市场的守信机制,使不合格的主体逐步退出建筑市场。据悉,三年前深圳市通过地方立法,已经强制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去年10月1日起,北京市在整个房地产领域开始强制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河北省从今年1月1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强制推行该制度。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16个省市在做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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