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3月31日被紧急叫停国家环保总局表示,该工程至今未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该立即停止建设,依法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这位负责人说,圆明园湖底防渗项目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建设,环境敏感程度高,环境影响特殊,并且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按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之前,应由环保总局组织听证会,征询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而圆明园现行的铺设防渗膜的方法在环评审批中很可能不会通过。
环保总局
程序违法性质很严重
环保总局环评司的有关负责人说,按照规定,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区内的建设且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项目,必须向国家环保总局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由环保总局进行审批。
但圆明园湖底防渗项目未报批,擅自开工建设。“这个行为应当属于程序违法,而且性质要比一般的程序违法更严重。”
这位负责人表示,圆明园湖底防渗项目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建设,环境敏感程度高,环境影响特殊。按规定,在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之前,应由环保总局组织听证会,征询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这位负责人表示,按照程序,环保总局将发出相关的告知书,责令该工程停止建设。“在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后,该工程整体预计应该会通过环保审批。但达到防渗效果有其他的方法,铺设防渗膜的方法很可能不会被通过。”这位负责人透露。
北京市文物局
并未批准这项工程
圆明园管理处此前称,湖底防渗工程已通过文物部门审批,“工程方案经反复论证”,并且“2004年1月7日和1月17日,圆明园的环境整治工程得到了国家文物局和市文物局的正式批复,湖底防渗工程就是圆明园环境整治工程中的一项。”
但3月31日,北京市文物局有关人员表示,市文物局并没有批准这项备受争议的工程。
调查显示,圆明园湖底清淤、防渗工程的建设单位为圆明园管理处,工程内容为圆明园环境综合整治,包括遗址保护、整修驳岸、整理山形、清理湖淤、湖底防渗等工程。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亿元人民币。湖底防渗自2004年9月开工,计划于2005年4月中旬完工。
对于圆明园东湖铺膜一事,3月31日北京市文物局局长梅宁华称:“从圆明园防渗工程2003年开工以来,我们一直与有关方面进行交涉,要求其停止施工。作为一个遗址公园,保护其历史环境和历史面貌的原真性,是文物保护的基本要求。在目前尚没有找到更好的办法之前,3月30日我们已经要求有关单位今年不要再施工了。文物局将组织专家进一步研究,经过论证,提出新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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