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防渗工程下周三听证公民可申请参加

慧聪工程机械网   2005-04-08 18:52   来源:人民网  作者:新京报

系环评法实施以来的首次公众听证会,任何公民都可申请参加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昨天向新闻界通报,环保总局将于4月13日上午9时举行听证会,就北京圆明园遗址公园湖底防渗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问题,听取专家、社会团

系环评法实施以来的首次公众听证会,任何公民都可申请参加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昨天向新闻界通报,环保总局将于4月13日上午9时举行听证会,就北京圆明园遗址公园湖底防渗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问题,听取专家、社会团体、公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国家环保总局首次举行公众听证会。圆明园防渗工程属“未批先建”潘岳表示,圆明园湖底防渗等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未依法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擅自开工建设,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违法工程,必须立即停建,并依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国家环保总局审批。此前,国家环保总局在3月31日曾表示,擅自开工建设的圆明园湖底防渗项目应立即停止建设,环保总局将组织听证会,征询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听证会将完全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要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就必须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4月7日,潘岳表示,根据《行政许可法》和《环境保护行政听证许可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前,可以举行听证,征求有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潘岳说,圆明园湖底防渗等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直接关系到圆明园遗址公园生态环境和人文遗址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有关部门、专家和社会团体对此存在不同意见。国家环保总局依据有关法规举行听证会,就是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保证决策民主化。他介绍,本次听证会将以完全向社会公开的形式在国家环保总局办公楼举行。任何热心环保事业、关心圆明园遗址命运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公告申请参加听证会,提出意见和证据,表达心愿,贡献智慧。项目单位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听证会上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环境整治要重视遗址资源可持续利用“圆明园曾是举世无双的园林杰作,体现了中华民族的辉煌文明,记录着近代中国的屈辱历史,对这样一个具有重要爱国主义教育意义的珍贵文化遗产,北京市民关注,全国人民关注,环保部门更应责无旁贷。”潘岳说,圆明园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要通过科学论证,不仅要确保不会对园内及周边地区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造成破坏,同时也要从景观、遗址资源可持续利用等人文生态角度,对遗址公园的开发与保护方案进行科学论证。他强调,从此案开始,今后对风景名胜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的旅游开发、资源保护等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不仅要有工程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同时要增加社会人文景观指标。参加听证会要在下周一前申请国家环保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夙理介绍说,此次听证会的内容不仅包括圆明园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特别是采用湖底铺设防渗膜的方式可能对生态的影响,而且还将论证作为历史人文景观的遗址公园圆明园应该如何修复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申请参加该听证会,要在本月1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或者传真向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值班室提出申请。详情可以登录国家环保总局网站查阅“通知公告”栏。而下周二环保总局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并向社会公布。报名方式联系电话:(010)66556425.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传真:(010)66556407电子邮箱:zhao.ke@sepa.gov.cn注意事项在参加听证会前,请做好以下准备:1、携带有关证据材料;2、可通知有关专家或者证人到场作证:3、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前办理委托代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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