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人民银行消息,中国人民银行4月11日发布公告,公开就《中国人民银行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管理办法》草案征求各界意见。
公告称,为规范流通人民币经营、装帧行为,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和信誉,央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草拟了《中国人民银行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经营流通人民币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买卖流通人民币的行为。装帧流通人民币是指将流通人民币进行外部包装或采取其它方式进行装饰的行为。
该草案载明,“经营流通人民币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营业管理部和深圳市中心支行是经营流通人民币的审批机关;“装帧流通人民币实行一事一批的审批制度,坚持总量控制、限量装帧的审批原则”,中国人民银行是装帧流通人民币的审批机关。
公告称,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办法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于05年4月25日前以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给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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