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建设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从事建筑活动的行为,促进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强化对市场主体履行职责的监督管理,从今年开始,淮南市建筑主管部门将推行《淮南市建设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暂行办法》,即所谓的“黑名单制度”。
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从事建设活动的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预制构件企业、检测试验单位、造价咨询机构及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记录。建设主管部门将根据记录对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进行资信评估、从业资质或资格审查、年检、资质升降、资质或资格证书吊销以及处罚。与此同时,主管部门将对不良行为记录及时备案,向市纪检、检察机关或有关部门通报,并在媒体公示至少6个月或更长时间,公示期内被公示企业不得在安徽淮南市建设市场承揽新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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