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副省长赵克志日前要求山东省各级领导干部把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统一起来,明确南水北调治污工作的目标、思路和方法,抓好企业、城市及汇水河流入湖口三大“排污口”,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和监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强化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确保南水北调调水沿线水质稳定达标。
日前,山东省副省长赵克志带领省发改委、建设厅、环保局、南水北调管理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就南水北调东线山东段沿线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到济宁、枣庄、泰安等市集中调研和监督检查,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南水北调东线沿线河流断面水质和南四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试验区及济宁人工湿地实验基地,并对调水沿线部分重点工程及企业进行了检查。
南水北调东线山东段自韩庄运河进入南四湖,途经枣庄、济宁、泰安、聊城、德州5市,南北输水干线全长约487公里,自东平湖由西向东的胶东输水干线长704公里。为确保“清水廊道”畅通,山东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在全省实施了“两湖一河”(南四湖、东平湖、小清河)碧水行动计划,不断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关闭流域内不能稳定达标的两万吨及以下草浆生产线,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污染治理步伐明显加快,全省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南四湖流域12条主要河流中,2004年有7条河流控制断面达到Ⅴ类水质标准,薛城沙河控制断面达到了Ⅳ类标准。
针对全省工业结构性污染依然严重、“十五”治污项目总体上进展不能满足要求、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部分企业违法超标排污等问题,赵克志指出,加强水污染防治最重要的是解决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生态省建设的高度来认识水污染防治;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来认识水污染防治,环境问题已成为人们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的第一要素;要把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统一起来,牢固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就是竞争力的观念,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调水沿线水质稳定达标。
赵克志强调,南水北调治污的目标就是有河就有水,有水就有鱼,到2007年调水干线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南四湖、东平湖“两湖”治污工作思路就是要抓好三大“排污口”,确保调水一线水质,即抓好企业排污口、城市排污口和汇水河流的入湖口,确保南水北调调水沿线水质稳定达标。要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和监管。治理城市水环境污染要贯彻“拓宽思路、理顺水价、配套管网、转换机制、市场运作、强化监管”的方针,加快污水处理厂、中水厂、预处理厂和人工湿地相结合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污水处理费调整步伐,加快推行特许经营制度,放开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经营市场,加快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发展循环经济,抓好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从以治理公害为主的事后管理向预防为主的事前控制转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按照“源头控制、重点治理、科技进步、典型示范”的要求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对整改后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下决心停产整改直至关停;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努力改善入湖水环境质量。从调水沿线每一条汇水河流入手,按照目标、总量、项目、投资四位一体的小流域控制思路,实施“治”、“用”、“保”并举策略,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的作用,全面推进流域内经济结构调整。抓好人工湿地建设的试验工作,研究制定人工湿地建设政策,搞好规划编制;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从5月份开始,逐月公布“两湖一河”流域各城市主要河流的出入境断面水环境质量。要切实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积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对污染企业形成高压态势,让违法排污者付出沉重代价;抓好国家淮河流域“十五”计划治污项目建设,抓紧开工污水处理厂和截污导流工程。赵克志要求,要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地方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环境质量负总责,要落实“十五”环保目标、生态省建设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治污市、县长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完成污染防治任务。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正常运行;要强化职责,搞好部门协作,形成政府负责、部门配合、市场引导、舆论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要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立责任明确、考核严格、科学有效的环保工作机制,把领导干部任期内环境质量变化、环保法律法规执行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等情况,作为考核其政绩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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