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工程质量与相关负责人紧密联系,增强工程负责人的责任感,同时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偷工减料、行贿受贿等各种腐败行为,近日,南京市浦口区规定,所有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实行“终身负责制”。
南京市浦口区今年确定了三大类103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132亿元。为确保这批重点工程建成“阳光工程”,该区出台了“终身负责制”办法。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法人终身责任制,区总指挥部负责城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工程计划安排,确定施工项目,并终身承担科学决策等责任;各分指挥部指挥作为项目法人和投资主体的第一负责人,负全面责任,承担项目现在施工和今后质量的终身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以独立第三方身份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对工程质量实施全过程控制,全环节巡视检查,终身负责;对各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除严格执行“阳光操作”外,对负责招投标工作的人员也实行终身负责制;财务核算和工程审计按照"事前介入、事中把关、事后审计"的要求,参与招投标全过程,负责审核监督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和项目决算以及工程完工后的交接等项工作,且负终身责任。
据悉,实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终身负责制后,无论何时发现工程有质量、腐败等问题,都将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经济责任等,而不管相关责任人是在位不在位,在职不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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