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委、市政府十分关心重视建设工作,4月28日市委工作务虚座谈会,提出了要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规范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作为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建立和维护全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投资建设环境,促进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局党组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贯彻,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六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管理,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以规范建设各方主体行为为重点,实施建筑市场的专项整治
1、以规范建筑各方主体行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秩序整治。突出抓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五方主体行为的规范,重点依法查处规避招标和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和监理单位违法转让监理业务,以及无证、越级承接工程业务,包括挂靠、卖图签等问题;依法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问题;依法查处不执行工程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等问题;依法查处城乡结合部、县级以下的村镇学校、公共建筑“五无”工程等问题。做到严格执法,跟踪检查,强化整改,标本兼治,确保市场健康有序。
2、在充分开放市场的同时,严格企业进驻云浮市备案制度和准入清出制度,依法查处外地进入全市的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不按规定办理备案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3、依法查处和纠正各地对建筑市场违法设障、实行地区封锁和部门保护的问题,检查各地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招投标文件的违法限制或者排斥外地企业参加投标的行为或规定。
4、会同市纪委监察局、市人大城乡工委、市法制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对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公司及外地进驻云浮建筑企业、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专项执法检查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行为,整治违法违规问题,净化市场环境。
此外,按每年的工作计划,联合监察、计划等部门做好每年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加大力度重点对监理、设计、中介机构和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对中标后工程量变更的情况进行跟踪专项检查和整治,以上工作今年6月份全面铺开。
二、以规范招标投标为突破口,全面加强有形建筑市场管理
四、加大建设法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市民依法建设意识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板报、横标等进行大张旗鼓宣传《建筑法》、《招投标法》,使基本的建设程序、建设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印成宣传资料发到有关单位和个人,增强宣传效果。
为增强全市依法建设意识,6月份在《云浮日报》,推出《建设话你知》专栏,重点宣传有关建筑市场管理,招投标市场管理法律法规,操作程序各方职责,处理办法和运作情况通报等内容。并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和9月份质量月活动、举行大型街头咨询活动,向广大市民大力宣传有关建设程序和建设法规标准,让全体市民共同参与并监督市场管理的行为。
五、畅通社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处置好热点难点问题
为及时采纳社会及群众对建筑市场和招投标市场管理的建议和意见,促进行业作风建设,广开言路听意见,让我们的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实现阳光工程。
一是实行办事反馈意见卡制度,对局机关或下属机构办理事项的标准、时限、收费等通过不记名投票的方式反映,局定期回收意见卡,收集意见建议后集中力量整改。
二是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让群众和农民工能及时反映工程质量安全或有关拖欠工资工程款等热点难点问题。
三是聘请社会监督员进行工作监督,通过已经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对社会的调查和访问,调整工作机制和体制,更好地规范市场管理。
四是开展局领导定期信访接待日活动,重点解决群众来访突出问题。对群众来信来访设专门接待室,按局制订的首问责任制落实,并严格按《信访条例》具体要求抓落实。
六、加强领导,强化监督,狠抓落实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作为一项专项工作,由局一把手陈显良局长亲自挂帅,负总责,分管副局长梁绍雄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落实,明确相关的责任科室为建管科和招投标科长期跟踪,确保取得实效。
2、切实把该项工作纳入班子重要工作日程。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作为整改的一项重要内容一并落实。
3、讲求时效。要求6月份要初见成效,下半年全面规范运作。
4、加强督促。局专门对该工作进行督办,并定期公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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