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就是在人类的生产活动过程中,控制废弃物的产生,建立起反复利用自然的循环机制,把人类的生产活动纳入到自然循环中去,维护自然生态平衡。
青海环境受到严重的损害,是多年来只追求经济发展而忽视环境保护造成的恶果。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使青海经济社会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通过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到发展循环经济上来,实现以较小的废物排放达到较好的经济社会发展是有可能的。首先争取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总体增长速度能远小于经济增长的速度;其次是争取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使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第三是在继续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争取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相对减少,达到可与发达国家相比较的水平。
所谓循环经济,就是在人类的生产活动过程中,控制废弃物的产生,建立起反复利用自然的循环机制,把人类的生产活动纳入到自然循环中去,维护自然生态平衡。
循环经济是“点绿成金”的经济,它给世界带来全新的环境效益的同时,正在给人们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目前世界环保技术和产品的市场规模约为4000亿美元(其中德国占了18%左右份额,领先于美国而为世界第一)。人们逐渐认识到,靠污染环境去赚钱的方式将日益陷入困境,而靠维护环境去赚钱的方式将越来越如鱼得水而成为致富的捷径。与此同时,循环经济的赚钱领域正在从净化废物的末端日益前移到利用废物和减少废物的前沿。例如,在1997年美国最富有的400人名单中,就包括从一辆破旧卡车起步用高技术将垃圾资源化的韦恩,从地下室开办生物降解清洁剂公司起家的理查德和安德尔等循环经济的开拓者。
位于西部地区的青海省,近年来经济增长较快,2004年全省生产总值达到455亿元,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农牧民收入突破2000元,财政收入和工业利润都创历史新高。然而,经济的发展也给人们的生活环境带来了很大压力,特别是城市,工业的垃圾和有害气体的污染,干旱半干旱地区荒漠化、沙化给人居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和生态恶化。
湟水流域是青海省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的中心,也是主要的粮食和工业基地,水资源贫乏,属典型的资源型缺水,水资源量20.7亿立方米,仅占全省总量的3.3%,却养活着占全省60.2%的人口。目前该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已高达60%,加之流域内工业和城镇生活排污,造成了地表和地下水严重污染。水资源的短缺和水体的污染,严重影响着这一地区乃至全省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据青海省水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2004年1月至3月湟水流域各水文站来水较小,湟水干流、支流径流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偏少,水质污染严重,多数河段污染物超标。据水环境监测中心的专家介绍,Ⅲ类水体是防治污染的最低水质要求,而作为青海东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母亲河”,75%的评价河段水质已超过Ⅲ类,56.2%的评价河段水质已超Ⅴ类,情况令人担忧。全长5464公里的黄河,在青海省境内达1983公里,湟水河是黄河上游最大的支流。10多年来,青海在黄河上游和湟水河流域修建的50多家化工、皮革、冶炼、电镀等企业,14家小水泥厂,201家小煤窑,严重污染了黄河上游的水源。仅2002年,全省排放到黄河的工业废水就达3583万吨,对黄河下游七省区的农业灌溉和人民生活用水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环境受到严重的损害,是多年来只追求经济发展而忽视环境保护造成的恶果。长期以来,我们也在治理环境,尤其是在实施西部大开发的进程中,省委省政府识大体,顾大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发展,放弃眼前的经济利益,近几年出台了《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青海省黄河、长江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民和川口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等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把治理黄河上游污染纳入法制轨道。由省州地市县人大常委会和环保局、工商局等执法部门联合行动,加快专项治理步伐。2003年共完成废气污染治理投资6.07亿元,对过去投资5亿多元,在黄河、湟水河流域已建成投产的青海星火铬盐厂、湟中铬盐化工厂、海北藏族自治州铬盐化工厂等12家污染企业彻底关闭。同时,捣毁氰化池50座,销毁混汞磨100多盘,从而控制了对黄河上游的污染。
西宁市是黄河上游最大的城市,全市人口200多万,湟水河横贯全市。据省环保局统计,2002年全市排放的生活污水达3000多万吨,经湟水河流入黄河。为净化水质,2003年以来,全市对8家电镀企业、3家小钢厂、11家造纸厂全部取缔;对小玻璃、土法炼汞等5家有污染的小企业亮了红牌;投资1.69亿元,建成了日处理污水8.5万吨的西宁市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投资5亿多元加快建设煤改电、煤改气、汽油改天然气的“三改”无污染城市工程。西宁市通过“煤改气”、“蓝天工程”等措施,燃煤废气、烟尘排放状况大有改善,尤其是位于国道及主干线两侧、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群众住宅小区的燃煤锅炉改造工程力度明显加大,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案例急剧减少。但是,仍有个别单位置政府三令五申而不顾,擅自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甚至根本不设污染防治设施,造成了污染物超标排放。环境污染尚未得到根本扭转,其原因之一是保护意识太差。据我们对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调查显示:82.5%的被调查者认为地方各级政府对环保重视不够,93.%的被调查者认为环境恶化的人为因素是只求经济效益,68%的被调查者认为目前应当尽快建立保护环境的市场机制。调查还显示,追求经济效益是人们破坏环境的首要因素,它的选择率达93%;其他因素依次是缺乏资金治理环境、个人利己行为破坏环境和老百姓缺乏环保知识,它们的选择率分别为85%、80%和62%。这说明个人、企业乃至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某种经济效益,不惜以破坏环境为代价。
以上分析表明,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使青海省经济社会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笔者以为,通过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到发展循环经济上来,实现以较小的废物排放达到较好的经济社会发展是有可能的。这只有通过对废物排放从低增长到零增长再到负增长这样三个阶段的连续努力才能达到。一是在当前,首先争取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总体增长速度能远小于经济增长的速度。二是在转入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为主推动经济增长的情况下,争取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使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三是在未来确立循环经济为主导的较高发展阶段,在继续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争取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相对减少,达到可与发达国家相比较的水平(例如,美国、德国等近10年在经济增长约1倍的同时,能耗和污染排放均有所下降)。
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就要通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同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对于青海来说,发展循环经济无论从哪个角度而言都十分紧迫。因此,我们有理由也应该制定循环经济的发展战略,促进经济过程中物质资源的减量化,从根本上保障和促进青海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围绕循环经济,当前需要开展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尽快组织力量对发达国家90年代以来发展循环经济的做法进行系统的研究,为青海向循环经济转化提供可靠的经验和启示;二是在省有关部门统一筹划下,研究青海未来与经济增长相伴随的资源消耗和废物排放中长期趋势,制定系统的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和实施计划;三是将发展循环经济与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结合起来,特别是要从经济体制和发展模式上给循环经济提供保障和支撑;四是在工农业生产中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生态农业,为建立具有循环经济特征的生产体系打好基础;五是在生活领域提倡三大原则,即“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和避免废物产生的原则,提倡理性消费和清洁消费,把消费过程纳入循环经济系统;六是把减少和回收利用各种废弃物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突破口;七是大力发展旧物二次流通和资源回收利用产业,使社会废弃物尽可能转入新的经济流程,而不是简单地用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处理;八是加强与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有关的立法和执法,把污染者付费的原则贯穿到从生产到使用和回收利用的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九是加强有关环境无害化技术特别是清洁生产技术和回收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并加快其产业化进程,为青海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技术上的支撑;十是通过学校教育、在职培训和大众媒体进行循环经济意识的教育,使发展循环经济成为广大干部、企业和公众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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