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会议,提出要抓住历史机遇,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加强林业生态保护建设,把内蒙古建成祖国北方重要生态防线。
自治区副主席雷·额尔德尼到会并讲话
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实行,是加强生态建设、保护资源环境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关系着生态安全和林业经营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内蒙古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此,会议要求,要大力抓好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确保持续稳定地发挥其生态功能。各盟市、旗县政府要加强公益林管护基础建设,合理设置宣传牌、公示牌、责任牌、界桩等管护标牌,落实管护责任,提高管护能力。要加强资源保护和管理,建立自治区公益林定期定点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管护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按照“严管林”的要求,不断完善政策和法规,强化依法监管的措施和手段。各级人民政府要及时核发林权证,杜绝“一地多证”。
要加强森林培育,增强生态公益林生态功能,结合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实施,认真研究和探索公益林可持续经营的模式和途径,因地制宜地制定公益林的保护经营方案,采取保护培育相结合的措施,把公益林建设成多林种、多树种、多层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长期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要加强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工作。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