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从3年前开始在9条公路建设中探索的一项招投标改革,不但有效遏制了交通腐败,而且节省投资约33亿元。现在这个省已全面推行这一方法。
这项名叫最低评标价法的(以下简称最低法)招投标新机制,就是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根据业主在招标文件中公布的合同估算价,在规定的同一时间递交招标文件,招标人当场宣布投标价,由低到高排列后经各投标单位签字认定开标结果。排名第一位即投标价最低者,只要其投标文件科学严谨,能说明其投标价是合理的,经过评审委员会的审核后,在完成履约担保手续后,便会获得中标通知书。
我国现今通常采用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议标等,其实质是一种综合评标法(以下简称综合法)。四川省交通厅长吴果行说,综合法最大的缺点是不能排除人为因素。在其准备、开标、评标、定标等各个阶段,以及制定招标文件与组织专家评标打分等环节,都容易出现各种人为因素的影响而产生腐败,难以有效防范。目前,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泄漏标底和贿赂专家。
正因为综合法不能排除人为因素,使腐败案件近几年在有的省交通系统一再发生,甚至连续发生,从1997年至今,全国已有1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5位交通厅(局)长因腐败问题而沦为阶下囚,分析他们的犯罪事实发现,插手、干预招投标从而实现权钱交易是他们相同的犯罪轨迹。
近年来克服现行招投标机制存在的局限和缺陷,对工程招标方式进行改革,以根除交通领域的腐败问题的呼声很高,最低法就是四川省在这种呼声中探索建立的一种新机制,由于对投标人资质、业绩、财务状况等自身素质,以及废标条件都是量化的、公开的,它剔除了在招投标环节上的人为因素,将实力不强、管理不善,靠“走门路”的企业被堵在了市场之外,真正体现了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四川省在投资额高达250多亿元的9条公路建设中采用最低法,不但投标方的中标价与招标方公布的合同估算价相比,节省了33亿元投资,而且至今没有关于行贿受贿的举报。
从防腐的动机出发,实施的这项招标方式改革,既解放了处于权力核心的交通厅(局)长们,也解放了企业。吴果行说:“去年2月,接到出任交通厅长的通知,还未报到上班,要工程和推销建筑材料的电话便来了,每天晚上7点至11点,电话不断,其中70%是这类电话,而其中一半是有利害关系的关系,推行最低评标价法后,既没有人来找了,也没有电话骚扰了。”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三公司副总经理游泳说:“作为施工单位非常欢迎这种招投标方式,在技术水平相当的企业之间,到底谁能中标,在开标唱价后,投标人心中就有数了,投标人需要做的只是拿价格、拿数据说话,而不是拿关系说话。建设企业由“勾兑关系”的竞争变成了实力的较量。”
最低评标价法实施后,施工企业普遍反应,虽然来自市场,竞争、生存的压力大大增加,逼着企业加强施工管理、成本管理,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但是这种在“玻璃房子”中的竞争于国、于民、于企业都是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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