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副司长王宁6月21日说,截至6月15日,全国累计清偿工程款1108亿元,占拖欠总额的59%。其中,清偿政府拖欠工程款362亿元,占政府工程拖欠总额51%。
据王宁介绍,清欠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有上海,清偿比例为100%;天津,清偿比例为79%;山东、浙江、安徽、辽宁,清偿比例均为68%;江苏,清偿比例为64%。
王宁说,清欠工作走在前列的地区普遍做到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狠抓落实、健全长效机制。如山东省明确清欠工作的目标和责任,要求各级政府及部门投资项目拖欠的16亿元工程款,2005年年底全部清理解决;其中省级政府部门项目拖欠工程款2005年6月底前基本解决。交通、水利、铁路、通信、邮政、电力等专业工程今年年底前要做到财务结清,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教育类工程今年年底前原则上要做到财务结清或合同结清。
王宁表示,对拖欠数额较大和还款滞后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新开项目要加强专项督察和监管。对不能按计划完成清欠任务的地区和行业,加强检查、抽查,严格审查其新开工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王宁说,各地要认真对照本地区清偿工作进展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以解决政府工程拖欠工程款为重点,加快本地区清欠工作的速度,确保完成2005年清欠计划。
根据国务院要求,2006年年底以前基本解决经确认的已竣工工程拖欠的工程款,其中,地方各级政府投资工程的拖欠工程款,在2005年年底前完成清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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