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2005年启动节约和替代石油、热电联产、余热利用、建筑节能、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7项工程。
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到202 0年,我国要以能源翻一番实现经济翻两番。但如果按近三年能源消费增长趋势,到那时我国能源消费量将高达40多亿吨标准煤,在能源供应及能源安全等方面都会带来严重问题。即便考虑到各种节能因素,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量仍将达30亿吨标准煤,能源供应仍有缺口。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解决能源约束问题,一方面要开源,加大国内勘探开发力度,充分利用国外资源。另一方面,必须坚持节约优先,走一条跨越式节能的道路。节能是缓解能源约束矛盾的现实选择,是解决能源环境问题的根本措施,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
根据《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国家将在冶金、电力、石油石化、建材、化工等企业进行以洁净煤、石油焦、天然气、可燃性气体为燃料及原料的节代油改造工程;发展清洁汽车;推广机动车节油技术;制定《节约石油管理条例》配套措施等。“十一五”期间,实现节约和替代石油3800万吨。
国家要求,新建建筑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范);结合城市改造,开展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进行节能型建筑示范(试点);开展新型节能墙体材料的生产和推广。“十一五”期间,实现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加快供热体制改革,加大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力度,分别节能5000万吨标准煤。
国家将通过实施绿色照明工程,研发高效照明器具,改造其生产线;采用大宗采购、需求侧管理和合同能源管理等机制推广高效照明产品;选择试点城市照明节电改造示范;城市高效节能夜景照明系统改造示范;推广使用LED交通信号灯等,“十一五”期间,形成节电能力290亿千瓦时。
根据《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到2020年,我国每万元GDP能耗将下降到1.54吨标准煤,形成的节能能力为14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同期规划新增能源生产总量的111%,我国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将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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