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国务院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并讲话。曾培炎指出,今年以来,清理拖欠款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各地方、各部门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明确清欠责任,落实清欠措施,务求年内取得更大成效,为全面完成清欠任务创造条件。
曾培炎说,今年以来,各地方、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的力度。到目前为止,中央本级预算内拨款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已基本解决,各地政府用房、市政、教育、交通等重点领域清欠进展加快。但同时也要看到,一些地区对清欠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还款计划和资金筹措不落实,部分行业进展缓慢,清欠任务仍十分艰巨。
曾培炎强调,政府带头清理拖欠工程款,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搞好政府自身建设,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方面要进一步提高对清欠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坚持做到“四个不动摇”,切实把各项清欠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坚持清欠工作目标不动摇。用三年时间,到2006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是本届政府确定的重要工作目标。各地方、各部门都要创造条件,加快进度,努力在今年年底前解决或基本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为全面完成清欠任务创造条件。
二是坚持“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不动摇。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都要积极主动地执行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政府部门要带头清欠并管好社会清欠,对消极对待或拒不偿还的欠款单位,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真正形成“拖欠受损、拖欠受罚”的机制和环境。
三是坚持省级政府负总责不动摇。省级政府在带头清理本级拖欠的同时,要统筹考虑各地、市、县、区的清欠情况,对财政确有困难的市、县,省级政府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确保清欠目标如期完成。
四是坚持清欠与防范并重不动摇。在清理旧欠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新竣工和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抓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产生新的拖欠。要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强化投资责任追究,从源头上解决政府投资工程拖欠问题。
曾培炎要求,要进一步发挥部际联席会议的协调指导作用,把下半年清理拖欠工程款的任务落实到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抓好重点行业的清欠工作。要及时总结推广前一段清欠工作中的经验,对拖欠数额高、影响大、久拖不决的地区和项目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督办。要加强对重点项目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努力完成好今年下半年的清欠任务。
会上,建设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了汇报。
据统计,截至7月初,全国已偿还拖欠工程款1210亿元,占拖欠总额的65%。其中,各地政府偿还404亿元,占政府拖欠总额的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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