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即将展开。从已上报的省(区、市)主要用地指标测算来看,有些地方将这次修编看作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大好时机。这种倾向需要高度警惕。节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根本指导方针,严禁借规 划修编名义随意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我国上一轮土地规划修编工作是在1997年进行的。8年来,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不断加强,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地方不依规划办事,存在违反规划批地、用地的现象;一些地方擅自或变相修改规划,影响到规划的法律效力;一些地方“寅吃卯粮”,已提前将2010年的用地指标用完了。
与此同时,各地各行业的用地需求仍然十分强劲。据不完全统计,各部门提出的2005年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达450万到500万公顷。从已上报的省(区、市)主要用地指标测算来看,2005年到2020年建设占用耕地高达350万到450万公顷,其中部分省(区、市)上报的主要用地指标远远超出了土地供给的能力。可以看出,不少地方希望在这轮规划修编中,把建设规模做得更大一点,发展的空间做得更足一点。
对于上述种种心态,我们必须给予高度关注。绝不能让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为一次变相的圈地运动。
当前,我国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从这个基本国情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必须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为此,中央提出,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及前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节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作为根本指导方针,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我们必须将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认真做好规划修编的前期工作,确保修编工作向着正确方向积极稳妥地进行。
新一轮土地规划修编及前期工作要牢牢把握以下三个原则:一是要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任何地方规划修编中都不能因单纯考虑当地建设的需要而降低保护耕地的要求,绝不能借修编规划放松耕地保护。对于建设项目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未经处理的,不得通过规划修编予以核减。二是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一定要与当地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水平相适应,绝不能单纯依靠扩大用地规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三是要大力推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要结合规划修编的前期工作,进一步调查摸清各类存量建设用地的利用状况,制订不同地区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指标体系。
此外,新修编的规划未经批准前,各地必须严格执行现行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凡涉及改变土地利用方向、规模、重大布局等原则性修改,必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要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今年国家下达各地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不得突破。要加强对规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突破规划和计划的批地用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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