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18日,甘肃省省长陆浩与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正式签署了《加快西部大开发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国家开发银行将在3—5年内给予甘肃省政策性贷款500亿元,并于本月底前完成相关贷款合同的签订工作。
国家开发银行作为国家的开发性金融机构,长期与甘肃省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截至今年6月底,国家开发银行在甘肃省累计发放贷款400多亿元,项目遍布全省14个市州,重点支持了金川集团、华亭煤业、九甸峡、平凉电厂、宝兰复线、兰海高速公路、兰州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并对兰州中小企业、白银国企改革、临夏县域经济、定西再就业等领域给予了大力支持。此次《加快西部大开发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的签订,是甘肃省与开发银行新一轮合作的起点,按照甘肃省“十一五”规划目标的资金需求,开发银行将通过大额贷款予以滚动支持。协议内的项目基本涵盖了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行业,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工业强省、电力、公路、铁路、旅游、城市基础设施、“走出去”等诸多行业和领域的项目建设。
此次《协议》的签订,为甘肃省加快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工业强省”战略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对于落实“发展抓项目、改革抓企业”的工作思路,拉动全省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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