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多部门联手建立长效机制,根治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顽疾”。截至今年初,2003年底以前竣工项目拖欠的5亿多元农民工工资,已基本清理完毕;截至6月底,全省拖欠的12亿多元工程款已偿还7.3亿多元,清欠率达到60.66%,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清欠率为62.86%。
据介绍,为标本兼治,防止新的拖欠发生,贵州省建设、劳动、国土、工商等部门正积极联手,从四个方面建立长效机制:一是严格项目审批,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没有资金来源或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一律不予批准立项。项目资本金达不到国家规定比例,且后续资金来源没有保障的,不予批准建设。二是加强建设资金监管,严格施工许可证发放。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专户资金数额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专户资金数额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对不能提供建设资金落实证明的,一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明。三是健全市场信用制度,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对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设单位,分别在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资质年检、土地使用等方面进行制裁。四是加强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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