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保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依法、科学、集约、规范用地,国土资源部于日前发出了关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永久性用地申报、建设用地报批材料、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先行用地、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以及有关部门的工作配合等问题做出了相关规定。同时为保证南水北调工程依法、及时用地,成立了由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刘天增、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环境与移民司副司长袁松龄为组长的“南水北调工程用地协调小组”。 据了解,南水北调工程涉及地域广,建设周期长,用地情况比较复杂,是国家为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解决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严重短缺问题,改善生态环境和工农业生产条件所做出的重大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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