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有关部门日前出台规定,大力吸引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河北省建设厅新近出台《关于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规定新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从筹集资金开始,就要推向市场,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形式,大力吸引民间资本。《意见》规定,城市污水处理等自然垄断型企业在改制时,应坚持产权多元化方向,通过广开融资渠道等形式,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城市市政施工和维护等中小单位在改革时,可出让国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改制为国有参股的股份制公司或民营股份制公司,实现市政公用行业中竞争性企业的民营化。现有的城市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国有存量资产,可向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进行整体或部分转让,提高存量资产的运营效果。
《意见》还鼓励民营经济主体组建市政公用专业性公司,通过公开招标参与市政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尽快形成不同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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