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应建立业绩报告制度
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不断深入,政府采购制度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具体怎样来考核与评价政府采购工作的业绩,促进政府采购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行业内至今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也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报告制度。因此,笔者以为亟待建立政府采购业绩评价报告制度。
政府采购业绩的评价涉及政府采购评价报告、差异调查和奖惩等问题。评价的目的是纠正偏差,改进工作。
一、 政府采购业绩评价报告
政府采购业绩评价报告是政府采购业绩评价的重要内容,其目的是将政府采购工作用一些指标来衡量,以其实际成果与标准进行比较,来判别政府采购工作业绩。
(一)、评价报告的目的
(1)形成一个正式的报告制度,使人们知道他们的业绩将被衡量、报告和考核,会使他们的行为与没有考核时大不一样。这就与学生对于考试课与非考试课花费的精力不同类似。当人们明确知道考核标准并肯定知道面临考核时,会尽力为达到标准而努力。
(2)评价报告显示过去工作的状况,提供改进工作的线索,指明方向。
(3)评价报告向各级主管部门报告下属的业绩,为他们采取措施纠正偏差和实施奖惩提供依据。
(二)、评价报告的内容
(1)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它回答“完成了多少”。笔者以为在政府采购业绩评价中,其指标的设计可以包括产出指标、效率指标、成本指标以及软指标四类。产出指标也可称为规模指标,是政府采购工作所产生的货物或服务的数量,包括政府采购绝对规模和政府采购相对规模。效率指标是以单位成本、单位时间或与其他单位比较表示的关于政府采购活动的生产率指标,包括规模效率、人员效率。成本指标,也可称为投入指标,是指从事政府采购活动所需要耗用的资源数量,包括当年人员经费总额、人员经费比重。软指标主要是考核政府采购工作成果指标,它是用于计量社会公众从政府采购活动中获益的情况,包括政府采购节约率和公众评价指标。
产出指标(规模指标)
1、 政府采购绝对规模=年度政府采购总额
这是最直接反映政府采购工作成果的绝对量指标,也是其他政府采购业绩评价指标的基础。一般来说,对某单一评价对象而言,该数值越大说明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情况越好;反之,则说明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情况越差。当然,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不断成熟,政府采购规模会不断增大,但也不可能无限增大,毕竟政府采购只是财政支出中购买性支出的一部分,财政支出中还有大量的转移性支出。
2、 政府采购相对规模=当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当年财政支出总额(或GDP)
这是衡量政府采购规模的相对量指标。这一比重越高,说明政府采购对财政与经济的影响越大,从而带动中国财政管理以及经济效率的提高。如果比例太小,政府采购的节支功能就不能很好地发挥出来,这时说明政府采购工作完成的情况就不好。
效率指标
1、 规模效率=当年政府采购总额÷政府采购次数
规模效率反映政府采购活动中平均每次的采购额,它受采购种类、采购方式以及需求量等多方面的因素影响,因此在具体评价时,还可按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不同的采购种类或公开招标、邀请招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以及单一来源等不同的采购方式来具体细分。通常,若平均每次政府采购数量较大,那么分摊在每一单位政府采购资金上的费用就越低,就越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率。
2、 人员效率=当年政府采购额÷政府采购人员数量
人员效率反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平均每个采购人员所分担的采购额的大小。通常, 人均采购额越大,说明人员效率越高,相反,人均采购额越小,说明人员效率越低。人员效率主要受政府采购人员素质的影响,一般地,如果采购人员素质较高、办事效率较高,那么,就能用较少的经费完成较高的人均采购额。
成本指标(投入指标)
1、 当年人员经费总额
当年人员经费总额是指政府采购过程中所发生的办公经费、工资费用、组织招标活动的费用、学习考察费、培训费等全年费用总和。它是财政对从事政府采购活动所需要投入的费用额的绝对量。一般来说,对某单一评价对象而言,当年人员经费总额越高,说明财政对政府采购工作投入的费用越多,政府采购成本就越高。
2、 人员经费比重=当年人员经费总额÷当年政府采购总额
人员经费比重是用来反映一定量的政府采购额需要财政投入的费用额。如果人员经费比重低,说明人员经费相对于采购额来说较小,因而效率较高,相反,如果人员经费比重越高,说明人员经费相对于采购额来说较大,因而效率较低。
软指标
1、政府采购节约率=(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1-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
政府采购节约率是政府采购评价的最基本的指标之一,它被用来衡量政府采购的节支情况。政府采购节约率可以从三个层次上进行考察,一是某个具体采购项目的节约率,用于考察某项采购的节支情况;二是某类采购对象的节约率,用于考察货物、服务、工程不同采购种类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以及单一来源等不同采购方式的节支情况;三是当年全部政府采购的节约率,用于考察政府采购的年度节支效果以及政府采购对财政管理和经济总量的影响。一般来说,政府采购节约率越高,表明政府采购的经济效益越明显,节支效果越好。但节约率越高并不完全意味着政府采购的高效,较高的节约率并不是政府采购的惟一目的。
2、公众评价
公众评价体现的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效果,是一种衡量政府采购服务的指标。它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一方面是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活动的评价,包括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的及时性和采购效果的评价,其中及时性具体可通过政府采购周期指标来衡量,即从上报需求计划,政府采购中心接受委托,财政部门进行需求核对及下达任务单,媒体发布政府采购需求信息、采购信息公告、投标人编制投标书、采购中心运作、审批、流转等到签订、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为止的时间;采购效果具体通过评价采购项目达到财政部门所要求的预期结果的程度、采购项目使用情况等来衡量。另一方面是审计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的评价,包括评价采购项目的目标是否充分、适当和相关;评价所遵循的和采购项目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是否适当;评价衡量、报告和监督采购项目效果的管理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评价政府采购管理等体制和机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2)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情况标准。它回答“应该完成多少”。这个标准可以是国际经验的参考值,例如政府采购相对规模比率可根据国际经验设定为政府采购占当年财政支出的30%左右,或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0%左右;也可以是政府采购工作完成目标。
(3)实际与标准的差异和原因。它回答“完成得好不好,是谁的责任”。
(三)良好的政府采购业绩评价报告应满足的要求
(1) 报告的内容应与其责任范围一致。
(2) 报告的信息要适合财政部门的需要。
(3) 报告的时间要符合实际的需要。
(4) 报告的列示要简明、清晰、实用。
二、 报告差异调查
政府采购业绩评价报告将使人们注意到偏离目标的表现,识别造成政府采购效果不理想的因素,但它只是指出问题的线索。只有通过调查研究,找到原因,分清责任,才能采取纠正行动,收到提高政府采购效果的实效。
发生偏差的原因很多,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执行人的原因,包括过错、没经验、业务水平低、责任心差、各科室不协作、采购环节脱节、不按规定操作、没有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等。
(2)目标不合理,包括原来制定的目标过高或过低,或者情况变化使目标不再适用等。
(3)实际数据统计核算有问题,包括数据的记录、加工和汇总有错误,故意的造假等。
只有通过调查研究,才能找到具体原因,并针对原因采取纠正行动。
三、 奖励与惩罚
奖励是对超额完成目标行为的回报,是表示赞许的一种方式。其主要方式是奖金,也可涉及加薪和提升等。奖励的原则是:奖励的对象必须是符合政府采购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并值得提倡的行为;要让采购人员事先知道目标达到何种水平将会得到何种奖励;避免奖励华而不实的行为和侥幸取得好成绩的人;奖励要尽可能前后一致。
惩罚是对不符合期望的行为的回报。惩罚的作用在于维持实施政府采购行为、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所要求的最低标准,包括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达不到目标的惩罚手段主要是批评和扣发奖金,包括被惩罚人的行为和政府采购其他人员的行为。惩罚的原则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采取行动,拖延会减弱惩罚的效力;预先要有警告,只有重犯者和违反尽人皆知的人才受惩罚;惩罚要一视同仁,前后一致。
四、 纠正偏差
纠正偏差是政府采购业绩评价报告的目的。如果政府采购业绩评价报告不能揭示采购效果差异及其产生原因,不能揭示应由谁对差异负责从而保证采取某种纠正措施,那么这种评价报告仅仅是一种数字游戏,白白浪费职能人员的许多时间。
纠正偏差是各政府采购主管人员的主要职责。如果评价的标准是健全的并且是适当的,评价和考核也是按这些标准进行的,则产生偏差的操作环节和责任人已经指明。具有责任心和管理才能的称职的主管人员就能够通过调查研究找出具体原因,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纠正措施。
纠正偏差的措施通常包括:第一,重新制定计划或修改目标;第二,采取组织手段重新委派任务或明确职责;第三,采取人事管理手段增加人员,选拔和培训主管人员;第四,改进指导和领导工作。
纠正偏差最重要的原则是采取行动。一个简单的道理是不采取行动就不可能纠正偏差。由于管理过程的复杂性和人们认识上的局限性,纠正行动不一定会产生预期的效果,从而会出现新的偏差。这种现象不是拒绝采取行动的理由,反而表明需要不断地采取行动。这就如同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要不断调整方向盘,才能确保汽车顺利前进,把定方向盘不动的后果是尽人皆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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