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近日发出《关于开展2005年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2005]236号),要求,各地要围绕今年“质量月”活动“奉献优质产品,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切实组织好“质量月”活动,推动城乡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质量月”活动,按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工程质量的检查、巡查,抓好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企业和人员规范质量行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和广大职工的质量责任意识。对检查中发现的有质量问题工程,要将有关责任方记入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曝光。
通知要求,各地要广泛动员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企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和杂志等宣传手段,采取知识竞赛、演讲、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声势,普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基本知识。要以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质量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教育培训。
同时,要组织企业围绕不断完善企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创造高质量的工程产品及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以诚信、质量赢得市场竞争力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奉献优质产品、构建和谐社会”和“质量在我手中,用户在我心中”为主题的讨论活动,营造人人关心、人人重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