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绿色能源资源。与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相比,具有不污染环境、不排放温室气体、可永续利用的特点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满足人类能源需求的重要能源资源,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
2004年6月,德国政府在波恩举办了第一次国际可再生能源大会,在国际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提高了国际社会对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今年以来国际油价持续上涨,国际社会更加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为了保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良好势头,进一步交流经验,加强合作,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更好地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与德国环境部和经济部、联合国经济社会事务部和欧盟于2005年11月7-8日在人民大会堂共同举办“2005北京国际可再生能源大会”。会议将邀请各国政府和国际机构的代表以及企业家和科研人员参加。大会期间,还将同时举办投融资论坛、企业家论坛、技术论坛、南南合作论坛以及有关设备和技术的展览活动。 我国是一个以煤炭消费为主的国家,由此产生的环境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我国人均化石能源资源短缺,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水电装机容量占到了电力总装机的四分之一,风电发展从前期工作到风电场建设和风电机组制造已全面起步,太阳能发电已在满足无电地区用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太阳能热水器已基本实现商业化发展,户用沼气和生物质气化工程已成为农村地区重要的生活能源,生物质发电和生物质成型颗粒已引起了高度重视,特别是今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已审议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把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这次国际可再生能源大会在我国举办,是我们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国发展可再生能源经验和作法的好机会,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对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国际合作,促进世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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